马太福音 23章13节 到 23章36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二)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七祸 #23:13-36|
          ○#路 11:37-52|
          1.关掉天国的门,让自己和别人都无法进去。#23:13|
            ●「假冒为善」:原文为「演戏者」、「演员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有祸了」:也可以翻译为「哀哉」。
            ◎这里是表达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训让自己和别人都无法进入天国。

          2.侵吞寡妇的家產,假意做很长的祷告。#23:14|
            ●可靠的古抄本都没有#23:14|。
            ●「侵吞寡妇的家產」:文士多来自贫穷家庭,而他们的工作是没有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酬的,然而犹太人喜欢款待他们,认为款待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士是敬虔的举动。而耶稣这里的指責是针对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士滥用这权利,剥削敬虔寡妇的家產。

          3.走遍各地领人入教,却让这人成为地狱之子。#23:15|
            ●「勾引」:原文是「归依者」、「改信者」,指改信犹太教的外邦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  ●「勾引一個人入教」:直译是「使一個人成为改信者」。意思是指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领人进入犹太教成为法利赛教派。
            ◎带领人入教本没有不好,但法利赛人的教训其实是引入地狱的,结果
              一件好事:「外国人入犹太教」反倒因为外国人的加倍热心导致他们
              更是成为地狱之子。这其实也是许多异端教会的状况,令人感觉无奈
              。

          4.法利赛人说「指著殿起誓的,这算不得甚么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,他就
            該谨守」,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错误观念。#23:16-22|
            ●「谨守」:原文是「欠债」,意思是「负有履行的义务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无知」:就是#太 5:22|的「魔利」,是「愚昧人」的意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
            ◎当時的犹太人习惯用发誓来增加自己话语的可信度,但却在发誓的公
              式上大做文章,这里就是一些例子。这里耶稣重点不是批判发誓的心
              态問题,而是这些公式显示法利赛人的教导实在是本末倒置。
            ◎当時的犹太人认为指著天起誓没有约束力。

          5.遵守律法的枝微末节,更重要的公义、怜悯、信实等等,反倒不去做。
            #23:23-24|
            ●「蠓虫」:原文是指蚊蚋一类的细小昆虫。这些生物和骆驼都是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犹太人视为礼仪上不洁之动物。
            ◎香料也记得要奉献十分之一,真是够仔细的了,但是其他公义、怜悯
              等更重要的事情反倒不去作,这的确是舍本逐末了。

          6.注重外表的洁净,却不注重更重要的内在洁净。#23:25-26|
            ●「勒索」:赚取不义之财的计谋。
            ●「放荡」:放纵的欲望。

          7.在人前,外面显出公义来,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。#23:27-28|
            ●「坟墓」:原文指的是路边或田野穷人的坟墓,有别於富人於岩石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凿出来的坟墓。
            ◎「粉饰的坟墓」:逾越节前的一個月人们会将耶路撒冷旁的坟墓用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石洒成白色的,为的是避免朝圣客碰上坟墓而遭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污。(#民 19:16|)。
            ◎这两祸都是指責法利赛人重视外表的仪式,却忽略内在的圣洁。我们
              自己的信仰是否也会太過重视外显的量(参加多少聚会,祷告多久..
              ...),却没有考虑到内在的质?

          8.秉承祖宗作法,杀害、逼迫先知、义人,必难逃审判。#23:29-36|
            ●「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罢」:意即「由你们去成全由你们祖宗開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恶行吧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亚伯....撒迦利亚的血」:亚伯的死记在#创 4:8-10|,这是希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圣经的第一卷。撒迦利亚的死记载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代下24:20-22|,这卷书是希伯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圣经的最后一卷(排列方式与一般通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圣经不同)。意思就是旧约中所有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的血。
            ●「巴拉加」:历代志下是「耶何耶大」。可能的原因是抄本問题,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别名,或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儿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而撒迦利亚是耶和耶大的孫子(希伯来文的「父亲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指「先祖」)。
            ◎在犹太人的观念中,父子关系常常是连观念与作法都一起继承的,耶
              稣用当時风行的修造义人之墓的行为,来讽刺当時代的人是杀害先知
              的人的后代(也继承同样的作风),暗示他们也想杀害耶稣。而耶稣
              被該世代的犹太人杀害,正是犹太人杀害先知与义人行为的高潮,以
              致上帝要把这些义人被杀的罪恶全部归到那個時代,一起算犹太人杀
              先知的总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