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17章24节 到 17章2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|
七、圣殿税的事件(#17:24-27|) (一)地点:迦百农。事由:收圣殿税的人来见彼得,問耶稣是否纳税。#17:24| ●「丁税」:犹太人的圣殿税,数目为半個舍客勒或两块希腊币。每個二 十岁以上的犹太男丁都必须付这個税。不過圣殿税跟政府的 税收不同,圣殿税并不是非常强制性的。圣殿税可以在逾越 节時亲自到圣殿缴纳,或者事前缴交。巴勒斯坦附近的圣殿 税是在逾越节前一個月開始缴交。西元七十年圣殿被毁之后 ,罗马人规定圣殿税改纳给罗马神庙。 ●「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么」:原文的句型是预期「肯定(即:纳)」的 回覆。 ◎很可能耶稣与门徒这時是住在彼得家里。 (二)彼得答以「纳」,而耶稣以自己是上帝的儿子,所以理应不必纳税,不過 因为怕绊倒收税的人,就行了一個神迹来缴交税金。#17:25-27| ●「关税」:按货物计税的一种税制。 ●「丁税」:按人头计税的税制。 ●「儿子」:原文是复数,意思应該是包括耶稣与门徒们。 ●「去钓魚」:直译是「丢一個鉤子」。 ◎耶稣没有道理要纳圣殿税,但是为了人们的好处,他还是纳了。我们是 否也願意为了众人的好处牺牲一些应有的权益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