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神的见证 #5:6-12|
(一)耶稣基督的见证: #5:6-8|
1.水 #5:6|
2.血 #5:6|
3.圣灵(就是真理) #5:7|
4.以上三個见证都归於一 #5:8|
●「水」:指耶稣的洗礼。
●「血」:指耶稣的死。
●「都归於一」:一致的为基督耶稣作证。
◎血和水还有一些学者有不同的意见,不過基於写作的历史背景,比较
可能的解释还是指耶稣的洗礼和受死两件事情。
◎当時的诺斯底主义认为耶稣由出生到受洗前不過是個人,在他受洗時,
「基督」(神子)才降临到在具人性的耶稣身上。而且在他受苦死於十
字架前離開了他,所以只是具人性的耶稣死了。约翰在此强调耶稣以神
人的身份来到世上,受洗并受死。耶稣不单在受洗時是神的儿子,在受
死時也是。这也就是#5:6|中约翰特别提出不单是用水见证,也用血见
证的背后原因。
(二)我们领受人的见证,就更应該领受上帝的见证。#5:9-10|
●「該领受」:原文是「更大」,表示更可靠、更重要。
●「神的见证」:指#5:11|中上帝赐给基督徒的永生,或者也包含了上
文的三個见证。
(三)上帝为他儿子的见证就是他赐给我们的永生,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,
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。#5:11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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