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耶稣被卖、拘捕及受死(#18:1-19:42|)
(一)耶稣被捕以及彼得不认耶稣(#18:1-27|)
1.耶稣被捕 #18:1-12|
○#太 26:47-56;可 14:43-50;路 22:47-53|
(1)地点:過汲沦溪的园子,是耶稣和门徒屡次聚集之处,犹大也知道
該地方。#18:1-2|
●「汲沦溪」:耶路撒冷城以东的谷地。除了雨季之外,其他時候
溪水都是干涸的。
●「园子」:就是「客西马尼园」,意思就是「橄榄园」。
(2)犹大率领一队罗马兵,和祭司长的差役来抓拿耶稣。#18:3|
●「一队兵」:原文是指罗马兵的一個兵团,人数大约是六百人到
一千人左右。这种兵团是由「千夫长」率领。不過
在此可能只是指一個兵团的其中一部份人。
●「差役」:相当於公会所派遣的「圣殿侍卫」。
●「灯笼」:可以承载家用油灯的陶制器具。
●「火把」:绑在一起的含油脂木块。
(3)耶稣知道自己将面对的事,所以出面承认自己是「我是」,并要兵
丁放過门徒,以应验耶稣自己以前所说的话。#18:4-9|
●「我就是」:与#出 3:14|中上帝的自称「我就是『我
是』」酷似,暗示他是上帝。也就是因此,圣殿侍
卫等会退后倒在地上。
(4)彼得拿刀削掉大祭司仆人的右耳,耶稣制止彼得,认为自己应該
承担天父要给他喝的杯。於是耶稣就被抓拿捆绑了。#18:10-12|
●「刀」:原文是指「匕首之类的短刀」。
●就对彼得「说」:「喝令」。
◎只有约翰福音记载这仆人的名字,可能是其他三福音写成時,
彼得还在世上,记载仆人姓名可能会引起彼得的麻烦。而约翰
福音写作時,彼得已经去世,所以可以清楚记载仆人的名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