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书 16章14节 到 16章21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三)上帝要报应犹大人的罪孽,但是他还要把以色列人拯救回来,因为
          上帝要透過这個机会证明自己是真神。#16:14-21|
          ●#16:14-15|与#23:7-8|幾乎完全相同。
          ●#16:14|句首有副词「因此、如此、这样」。此处前面加上介系词
            ,意思是「所以」。
          ●「日子将到」:直译为「看哪!日子来到」。
          ●「打魚的」:「渔夫」。
          ●「打上来」:「捕捉」、「钓魚」。
          ●#16:16|类似的形容人就像魚一般并论到入侵的巴比伦就像「渔夫猎
            鱼」可参考 #摩 4:2| 以及 #哈 1:14-17| 。本节也形容犹大人像
            野兽被猎人从穴中赶出的可怜景像。参考 #摩 9:1-4|。
          ●各「冈」:「山丘」、「小山」。
          ●「尸」:「偶像」、「尸体」。
          ●「可憎之尸」:应該是「可憎的偶像」。
          ●「加倍」报应:「两倍、重复」。同样的字SNH 04932可参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#申 15:18|。根据旧约的律法,在某些法律案件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包括不忠於所托,適当的刑罚是加倍赔还#出 22:7-8|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NH 08147。#赛 40:2|提到和#16:18|一模一样的概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但使用的字是不同SNH 03718。
          ●列祖所「承受」的:「得到、取得產业」,意思是列祖「所持有」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所领受」的。
          ●「无益之物」:只有「没有」和「得利、获得」两個字。这里应該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假神」是无用之物,和耶和华是力量、保障、避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成为强烈的对比。
          ●「手」:「力量」、「权势」。
          ◎#16:14-15|在神审判的声浪中,神再次提到他曾救他们脱離埃及,如
            今仍可以。在这里神暗示犹大虽被弃,但他仍会领他们从北方(巴比
            伦)出来。先知的信息通常都是审判和希望交错,因为这段话的出现似
            乎是为了平衡以放逐威胁作结之上一段令人畏惧之严厉。
          ◎#16:16-18|承接上文,为了避免有人以为可以侥幸逃過一劫,所以再
            次重申#16:11-13|审判的信息。
          ◎#16:19|耶利米在祷告中用了三個称谓形容神:力量、保障和避难所
            ,每個称谓都代表了耶利米经历神以后对神某一方面的体验,而共通
            处就是神给他安稳和保护。在你我软弱時,让神成为你我的力量;在
            遭敌人围困時,让神成为你我的保障;在生活困顿中想觅得安憩之所
            时,让神成为你我的避难所。
          ◎这一段中上帝藉著积极惩罚罪人,又拯救百姓,显出他是真神。
            我们真知道、真相信他是真神吗?
          ◎#16:21|的「他们」究竟是指「要受到刑罚的以色列民」,或是指「了
            解拜偶像是愚昧的列国」?有人认为照文法是指较接近的后者,另有
            学者认为可能是一语双关(故意性的模糊),另也有人认为是根据上
            下文(承接#16:16-18|)应該是单纯指前者而非后者,他们认为这段是
            引用#出 34:5-7|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