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记 7章70节 到 7章7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|
(七)奉献记录 #7:70-72| ●「达利克」:金币名,大约8.5公克重。 ●「弥拿」:大约等於500克。 ●「祭司的礼服」:由精绣的麻丝布制成#出 28:5;39:27|。 ● 此处和 #拉 2:1-70| 比对只有些许出入,一般认为是传抄過程抄错。 家谱的部分所记是相同的,可能是以斯拉的家谱被收藏在圣殿的档案 室内,所以尼希米可以拿来引用。而不同之处其中最大差别在於「黄 金总数」:#拉 2:69| 计有 500 公斤,#尼 7:70-72| 则计为 344 公 斤,有学者认为如果把#尼 7:70| 的五十個金碗(计有160公斤)加上 去,则尼希米的黄金总数为504公斤,两者资料就相吻合。 (八)结论 #7:73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