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书 9章16节 到 9章18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三)保罗传福音的心态 #9:16-18|
          1.保罗认为自己传福音没有可夸的,因为不传就有祸了。#9:16|
            ●「不得已」:被迫、必须。
            ●「我是不得已的」:直译是「『必须』现在正加在我身上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有祸了」:有「灾祸」或有「不利」,指任何形式的惩罚。
            ◎保罗认为因为耶稣已经呼召了自己,所以保罗别无选择,因此他传
              福音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功劳。如果不传福音,他自己就会有坏处(
              背弃上帝的呼召,显然会有损失)。

          2.如果保罗甘心传福音,就有赏赐,不甘心也不能逃脱責任。#9:17|
          3.保罗的赏赐就是传福音不求酬劳。#9:18|
            ●「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」:应該翻译为「就是说不享受传福音
               应得的权利」、「这样,我就没有用過传福音可以享有的权利了」
               、「免得我在福音上一味享用我的权利」。也就是这里与保罗的传
               福音权柄无关,而是加强前面「传福音不求酬劳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