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以斯帖求波斯王,波斯王准许以斯帖和末底改用王的名义发谕旨以推翻以
前的命令。#8:3-14|
◎波斯王在筵席上是关切王后的安危,忿而判哈曼死刑,但灭犹大人的命
令还未撤销,因此以斯帖必须另一次流淚哀告,请求波斯王推翻以前的
命令。
●这与哈曼被杀中间间隔了一段時间,以斯帖也是冒生命危险违例进去见
王。
●「废除....那旨意」:其实是废止法律,这是波斯法律所不允许的。不
過以斯帖委婉的说这是「哈曼传的旨意」,而不
用「法律」一词。
●#但 6:8,12,15|也提到玛代王大利乌面临同样的两难困境。解决办法不
是废掉原先的谕旨,而是另写一道谕旨加以抵销。
●「我何忍见」:原文是「我怎么能看见」。
●「西弯月」:「三月」的意思,这個時间相当於西历的五、六月。由颁
布犹大人灭族的一月十三日到命令取消的三月二十三日,
时间過了两個多月。
●「三月...二十三日」:这是亚哈随鲁王在位第十二年,相当於西元前四
七四年六月二十五日,也就是#3:12-13|提到的
谕旨颁布后两個月又十天。这段時间可能是因为
因为以斯帖的行动不是如一般想像的在第一道谕
旨发布后立刻去执行,或者是制订一道可以达到
预期效果的谕旨有一定的困难,需要一点時间。
●「十二月...十三日」:相当於西元前四七三年三月七日。
●#8:9-14|与#3:12-14|平行,仅略有差异,特别强调「犹大人的文字方
言」,因为这個谕旨跟犹大人特别有关。这份谕旨的重点是「犹大人可
以聚集自卫,保护自己、攻击意图谋杀犹大人的人」。
●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」:#8:12|有两种解释,一种是认为这边指的是那些
攻击他们的人及他们的妻子儿女;一种是犹太人
可以毁灭那些以武力攻击他们(犹太人)和他们
妻子儿女(犹太人的妻子儿女)的人。
●如果我们仔细阅读经文,会发现,所要剪除杀戮灭绝的,是要攻击犹太
人的人和其家人,而不是所有波斯人。
●「一日之间」:有了限期,表示杀戮行动受到控制,不至於演变为不可
收拾的局面,殃及无辜。
◎王以为事情到此应該告一段落,但是他却忽略了王后最关心的并不是末
底改的高升或哈曼的消灭,而是犹太人的安危与拯救,因此#8:3|以斯
帖「又」在王面前俯伏「说话」,此時王向她再次伸出金杖,可见王对
她的友善,或许表明她不需要这样对他说话。
◎从#8:3-6|这一段王和王后的互动,我们可以看到以斯帖非常懂得王的心
理,她知道自己所求的是未受邀而主动提起,因此为了避免王的不悦,
#8:3|记载她俯伏来到王的脚前迫切地哭著,又巧妙地希望请王废止哈曼
的阴谋(刻意不将王牵涉到谕令内,完全没有責备王的口吻),然后陈
述要点#8:5-6|,以表明她的期望。
◎国王的前一個命令不可以被推翻,因此这個谕旨就是在前一個命令有效
的状况下授权给犹大人自卫,让前一個命令无法发生效用。
◎这段谕旨的报复性文字,是以斯帖记让人难以接受的地方。不過如果我
们思考当時的处境,在无法直接废除第一個准许杀犹大人的命令下,要
发布怎样的命令才能实质抵消第一個命令呢?恐怕也只有对等报复的命
令才有办法了。当然,犹大人最后可能是报复過度,这点我们也无需为
他们美化,但发布这個对等命令的末底改,大概没有要鼓励报复的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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