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以弗所的书记出面安抚众人,解散群众。#19:35-41|
●「书记」:当時的行政高官,管理财务与文件档案,也是市议会与市
民集会的主席,也是市政府与省政府之间的中介人。
●「安抚」:「抑制」、「平息」。
●「看守」:「守殿者」、「庙祝」。
●「从丢斯那里落下来的」:也可以翻译成「从天上落下来的」。
●「驳不倒的」:「无可否认的」。
●「造次」:「做不顾后果的事」、「做卤莽的事」。
●「放告的日子」:「開庭的日子」。
●「方伯」:「省长」,此处是复数的名词,可能当時前后任省长正在
交接阶段,或者泛指「省长们就是被设立来解决这些诉讼
问题的」。
●「彼此对告」:「彼此控告」的意思,这是法律术语,就是「询法律
途径解决」的意思。
●「問」:「追寻」、「寻求」、「寻找」。
●「别的事」:「另外的事」,在此指「无法用法律途径解决的事」。
●「照常例聚集断定」:「在合法的聚会中解决」。当時一個月有三次
定期聚会,其余的集会难免被认为有叛亂意图
。
●「我们难免被查問」:「我们实在是陷於被控告的危险之中」。
●「说不出所以然来」:「不能给与理由」。
◎书记的处理技巧非常良好,不過其动机应該是保护以弗所人不要陷入
危机之中,倒也不是为了保护保罗。但书记的说法间接证明保罗等人
的行为没有违背法令,不应該被入罪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