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全世界被定罪(#3:9-20|)
(一)人人都在罪恶下#3:9|
●「我们」比他们强:指前面所说的犹太人(「他们」就是指外邦人)
或指基督徒(读者,「他们」就是指犹太人)。
●「证明」:法庭用语,意思是「事先指控」、「已经起诉」。
●『罪』:在保罗的思想中,罪是一种可以控制人的势力,他提到
罪時,可以看到一种明显的趋向,把罪拟人化(personification)
,他很少使用罪的复数型,而新约其他作者却常使用罪的复数型。
◎我们这些知道罪的来龙去脉与上帝审判的人比其他人强吗?当然不!
(二)圣经对普世败坏的证明 #3:10-18|
●本段用了七個引句,全部出自七十士译本。
●「明白」:认识神与真道
●「喉咙是敞開的坟墓」:他们说的话像刚打開的坟墓一样恶臭。
●「弄诡诈」:油嘴滑舌。
●「平安的路」:应該是「和睦之道」或「和平的路」。指罪人不懂
如何和平共存。
◎保罗引用旧约这些经文讨论人言语的罪所带来的结果。#3:13-15|
◎他们走到哪里,哪里就有毁灭与破坏的痕迹。#3:16-17|
(三)律法的作用 #3:19-20|
1.旧约圣经里的话是向律法以下的犹太人说的,为要使人在神审判時
不能有什么藉口。#3:19|
●「都服在神的审判之下」:直译作「叫普世的人都成为对神负責」
。「对....负責」是法庭用语。
◎前面所引的圣经的话,既是出自圣经,当然就是对犹太人说的。
而犹太人认为外邦人不信神,是罪人,而圣经又说犹太人也是罪
人,那不就是等於「所有人都是罪人」。
2.没有人能靠遵守律法得以被宣判为义。#3:20|
●「所以」:应該译为「因为」。
●「血气」:「肉身」。
●「行律法」:直译是「律法的行为」,指「律法吩咐的行为」。
3.律法的功能是「叫人知罪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