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27章1节 到 27章10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十、犹大的死亡(#27:1-10|)             
    (一)隔天早晨,公会成员为了要杀耶稣,就把耶稣送交罗马巡抚彼拉多。#27:1-3|
          ●「商议」:原文是「达成共识」、「达成决议」。    
          ●「彼拉多」:於西元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间任巡抚,管辖犹太、以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买、及撒玛利亚。
          ◎这里应該是另一次正式的公会会议,用来认可晚上的临時会议决定的判
            决。
          ◎把耶稣送到彼拉多前面是因为彼拉多是罗马巡抚,有权力判人死刑,
            而这些公会成员期盼耶稣被判死刑。详细的记载可以参考#约 18:31-32|
            。

    (二)犹大看耶稣被定罪,就后悔,要把钱还给祭司长,后来就出去上吊死了。
          #27:3-5|
          ●「这時候」:马太笔下的「tote」(这時)往往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一定在時间上是紧凑的连接。
          ●「后悔」:「懊悔」与新约中常用的「悔改」一字不同,指「对某种行
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的悔悟」。
          ●「你自己承当罢」:原文是「你自己看罢」。
          ●「殿里」:可能指「圣殿之内祭师们居住的处所」,但也有可能指「圣
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和至圣所的部分」。如果是后者,就表明犹大真是不顾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切了。
          ◎犹大虽然后悔了,但他并不觉得耶稣还能怎样,亦即压根他就不信耶稣
            是上帝的儿子这种说法,因此他就是选择「吊死」,而不是选择找耶稣
            反悔(跟彼得不同)。
          
    (三)祭司长用这三十舍客勒银子买一块田来埋葬外乡人,那块田称为「血田」
          。#27:6-8|
          ●「不可放在库里」:直译是「放在库里是不合法的」。
          ●「窑户的一块田」:可能指「属於某窑户的田」,或指「窑户们历来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黏土,后因黏土用尽而公開出售的土地」。
          ◎这些人在意那些仪文规矩,却一点也不在意将一個人谋杀的罪恶。

    (四)祭司长的举动应验了耶利米书的记载。#27:9-10|
          ◎这里应該是应验了先知撒迦利亚的话(#亚 11:13|),但耶
            利米的确是买過一块田地,也曾探访過窑匠,这段经文也反映了 
            #耶 19:1-13|的记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