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安提阿的冲突(#2:11-21|)
(一)事情的经 过#2:11-14|
1.彼得到了安提阿,有些事做的不好,保罗当面指正他。#2:11|
●「可責之处」:此字显示这個错误彼得自己应該知道,这是一個很
明显的错误。
●「当面」:「面对面」。此两字没有「敌对」的意思,而是正大光明
的,当场指出。
●「抵挡」:对立、抵制。有「因著我的立场而反对他」的意思。
◎这指責也显示保罗的使徒与人间的权威是毫无关系,他是完全独立
的。
2.奉行割礼的犹太人来以前,彼得与外邦人一同吃饭,后来却故意与外
邦人隔開 #2:12|
●十二节前有個「因为」,和合本未翻出。
●「他就退去」:直译是「他就開始退去、避開」
●「退去」:一個军队术语,用作「撤退」或「进入堡垒」,而時态
显示彼得是感到压力而逐渐撤退的。
●「与外邦人隔開」:直译为「并且他自己開始隔離」。
3.影响所及,其他犹太人与巴拿巴都一同装假。#2:13|
●「装假」:原文是「扮演一個不是自己本身的角色」。他们的行为
好像一副面具,把他们真正的信念隐藏起来。
所以此字显示这些犹太人没有勇气按照他们真正的信念
而行。
4.保罗当面指責彼得行事不对。#2:14|
●「他们行的不正」:直译是「他们正走的不直」。
(二)保罗的陈词 #2:14-21|
1.彼得是犹太人,生活方式却像外邦人,怎么要勉强外邦人的生活方式
犹太化呢? #2:14|
●「你既是犹太人....不随犹太人行事」:直译是「假如你是犹太人
,你的生活方式却像外邦人,而不像犹太人」。
●「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」:「强迫外邦人行事像犹太人,要他们生
活犹太化。」
2.称义不是靠行律法,而是靠信耶稣。#2:15-16|
●以下这段话是保罗对彼得说的,还是保罗接续对彼得的指正而向加
拉太人所做的讲论,并不确定。不過至少在观念上,也是保罗对著
彼得而讲。
●「称义」:被宣告为义、算为义。
●「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稣基督」:整句直译为「靠著
遵行律法,人无法被宣告为义,除非是藉著信靠耶稣基督。」
◎我们既然是犹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,知识也够丰富,知道人称义
不是靠著律法,而是靠著信耶稣。很好,这样的知识很对,正符合
犹太人高人一等的身份,而我们犹太人也懂得信耶稣得称义。如果
是这样,那为何又要强迫外邦人行律法呢?
3.如果我们称义后还是罪人,难道基督是罪的帮助者? #2:17|
●「仍旧是」:被发现。
●「叫人犯罪的」:直译是「罪的帮助者」或「服事罪的」。
●「断乎不是」:直译是「但願这样的事不发生」。表示对未来的事
强烈的否定。
4.素来拆毁的,不能重新再建立,不然就说明自己是走離正路的人了。
#2:18|
●本节的「罪」,原文与一般的「罪」不同,是「超越了界线」、「
走離了正路」的意思。
●「素来所拆毁的」:指教条式的律法和靠律法得救的方式。
●「拆毁」:是過去時态,已经发生過了。
●「建造」:是现在時态。
5.向律法死,向神活。#2:19|
●「我因律法,就向律法死了」:through the Law I die to the Law
透過律法,唤醒保罗藉著基督向律法
死。
●「向律法死了」:与律法断绝关系,与律法隔绝了。
6.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活著的不再是我,是基督在我里面活。#2:20|
●「同钉十字架」:原文的時态表示「過去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而
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现在」。罗马书六章6节也有
类似的思想。
7.今日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,神的儿子爱我,为我舍己。#2:20|
●「舍」:交付、让出、舍弃。
●「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」:直译是「我在信心中
活著,那信心是信上帝的儿子。」
8.今日保罗不废掉神的恩,因为义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白白死
了。#2:21|
●「废掉」:使之无效。
◎所以保罗不能向律法主义让步,要高举上帝的恩典。因为义若是要靠
著律法而得,基督就是白白死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