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太福音 17章24节 到 17章27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七、圣殿税的事件(#17:24-27|)
    (一)地点:迦百农。事由:收圣殿税的人来见彼得,問耶稣是否纳税。#17:24|
          ●「丁税」:犹太人的圣殿税,数目为半個舍客勒或两块希腊币。每個二
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岁以上的犹太男丁都必须付这個税。不過圣殿税跟政府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税收不同,圣殿税并不是非常强制性的。圣殿税可以在逾越
                      节時亲自到圣殿缴纳,或者事前缴交。巴勒斯坦附近的圣殿
                      税是在逾越节前一個月開始缴交。西元七十年圣殿被毁之后
                      ,罗马人规定圣殿税改纳给罗马神庙。
          ●「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么」:原文的句型是预期「肯定(即:纳)」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覆。
          ◎很可能耶稣与门徒这時是住在彼得家里。

    (二)彼得答以「纳」,而耶稣以自己是上帝的儿子,所以理应不必纳税,不過
          因为怕绊倒收税的人,就行了一個神迹来缴交税金。#17:25-27|
          ●「关税」:按货物计税的一种税制。
          ●「丁税」:按人头计税的税制。
          ●「儿子」:原文是复数,意思应該是包括耶稣与门徒们。
          ●「去钓魚」:直译是「丢一個鉤子」。
          ◎耶稣没有道理要纳圣殿税,但是为了人们的好处,他还是纳了。我们是
            否也願意为了众人的好处牺牲一些应有的权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