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、該亚法审問耶稣(#14:53-65|)
○#太 26:57-68;路 22:54-55;路 22:63-71;约 18:13-14;约 18:19-24|
(一)耶稣被带到大祭司那里,有公会的成员聚集。彼得也遠遠跟著耶稣,一同
进入大祭司的院子中混在差役中烤火。#14:53-54|
●「大祭司」:該亚法,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间他当大祭司。
◎彼得混进大祭司院子里的记载,可参阅约翰福音十八章15、16节。
◎这個审讯破坏了许多公会的规定:不可夜间审讯,不可在大祭司的家中
审讯等等。
(二)全公会要找见证来控告耶稣,却找不到吻合的见证。#14:55-59|
●「治死」:原文的時态表示「至终的目的是要杀死耶稣」。
●「公会」:祭司长、文士和长老是构成「公会」的成员,这「公会」是
犹太人当時最高的自治机关,成员总数一共七十一名(包括
大祭司,他是公会主席)。
◎形式上还是要「两三個人的口当见证」才能定罪,所以还是要做做样子
。可惜可能因为時间太匆促,所以套招也没有套好。
(三)耶稣在控告中沈默,但大祭司問耶稣是不是上帝的儿子基督時,耶稣回答
「是」,而且预言众人必看见耶稣坐在天父右边驾云驾临。#14:60-62|
●「当称颂者」、「权能者」:指「上帝」。
◎耶稣的回答「我是」又隐含著「我是上帝」的意义(#出 3:14|
)。后面耶稣以#诗 110:1|与#但 7:13|来回答自己的
身份。
(四)公会就因此定耶稣該死,并有人羞辱,責打耶稣。#14:63-65|
●「撕開衣服」:原来是象徵深切悲痛的举动。就大祭司而言,这是一
项司法行动,表明他认为耶稣的答覆是僭妄的。
●「僭妄的话」:亵渎、侮辱神的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