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六)以实玛利的诞生 #16:1-16|
1.撒莱建议亚伯蘭取夏甲为妾,以便生下后裔,亚伯蘭听从之。
#16:1-3|
◎这样的作法符合当時的风俗,也不违反#15:4|中的应许(的确是
亚伯蘭本身所生的),不過我们应該都很清楚这是一种「信仰让
步」。#创 25:1-6|记载亚伯蘭有其他的妾与庶子,此時也可能
已经娶了妾。
●「夏甲」:字义是「飞行」、「飘荡」的意思,后来也有了「逃
走」的意思。
●「使我不能生育」:原文是「关闭生育」。
●「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」:撒莱认为她不能生育不是她的問题,
而是上帝的問题。这样说不算错误,
因为至少是上帝没有动作,允许其
继续不孕。不過其动机令人怀疑,好
像上帝应該承担一切責任。
●「我的使女」:撒莱并没有提及这個使女的名字,重点反倒是「
我的」使女。在当時,奴隶是没有人格权的。但
#16:8|中上帝却直呼夏甲的名字,尊重其为「人
」而非仅是「工具」。
●「同房」:原文只是「进入」、「进来」,与#4:1|的「认识」
不同,也表明了撒莱借腹生子的意图。
●「因她得孩子」:原文是「被建立」。汉摩拉比法典中提及类似
的作法,由妻子的婢女给丈夫做妾,替丈夫留
下后嗣,这后嗣是归於妻子名下而非妾名下,
但未来这后嗣是否有继承权,就要看是否被正
式领养。而这妾如果因为生了儿子而要求和主
母有平等的待遇,主母可以要求把这妾的地位
降为一般的婢女。
◎我们要責备或小看亚伯蘭和撒莱時,其实可以想一下「十年」是
多长的一段時间?我们曾经为了信仰坚持過十年吗?人其实很软
弱,不是吗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