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参孫爱上一個非利士女子,不顾父母反对硬要娶来为妻,这是出於
上帝的作为。#14:1-4|
●「下到」:琐拉海拔356公尺,亭拿海拔244公尺,所以用「下到
」。
●「亭拿」:字义是「一部份」,位於琐拉西南6公里左右,在梭烈
谷的另一边,是非利士人的领土,步行大约一小時。
由於两城距離相当近,所以后文中参孫父母来回的纪
录被作者省略,造成意义了解上的困难。参孫显然能
自由来去,由此可知当時是太平時期。此处目前已经
被鉴定出位於梭烈谷的巴大施废墟,并且已经挖掘出
非利士人相关的遗迹。
●「女子」:此字用来形容「一般妇女」与通常用来形容「未嫁女
子」的用字不同,显示这個女子可能是寡妇或離過婚
的妇人。这個字也用来称呼大利拉 #16:4|。
●「未受割礼」:以色列人附近的民族除了非利士人之外,都有割
礼。这些割礼多半与成年礼或婚前礼仪有关,埃
及则是祭司才能受割礼。
●#14:3|中参孫的父亲其实是对参孫违反#出 34:16;申 7:3|的禁
令表示悲伤。在当時父亲拥有相当高的权柄,包括决定儿女的婚
事,如#创 24:4;38:6|。无论婚姻或其他大事,儿女违逆父母
都是很少见的事#创 26:34,35; 27:7|。
●这桩婚姻的形式很像当時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的婚姻形式。非利
士女子没有搬到参孫家中同住,反倒是参孫像個访客到妻子父家
中同住。
◎其实参孫是個软弱任性的人,但是参孫的任性也被上帝使用来成
就上帝的心意。当然,不是说上帝喜悦参孫的任性,但是即使参
孙是任性的罪人,仍然可以被用来成就上帝的心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