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保罗在非斯都面前的自我辩解 #25:1-12| (一)非斯都到任三天就去耶路撒冷,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,要求把保罗 送到耶路撒冷受审。非斯都拒绝,要求犹太人到該撒利亚控告保罗。 #25:1-5| ●「到了任」:「到了省内」。 ●「祭司长」:这時候的祭司长已经不是亚拿尼亚而是「以实马利」。 ◎非斯都的处置相当合理,没有必要为了保罗的案子让他自己逗留在耶路 撒冷太久,他应該回到該撒利亚处理公务,也包括处理对保罗的控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