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四)保罗出监狱后质問官长,劝慰弟兄后,離開腓立比。#16:35-40|
1.天亮后市长要释放保罗、西拉,他们拒绝,并表明罗马人的身分。
要求市长亲自来领他们出监。#16:35-37|
●「差役」:「在行政长官前携带束棒,佩章的罗马官员」。
●「平平安安的去」:这是犹太人和基督徒用的問安语,所以显示
出禁卒满意市长的决定,希望保罗、西拉就
此脱险。
●「私下」:「秘密的」、「暗暗的」。
●「撵我们出去」:「把我们驱逐出去」。
●「这是不行的」:「绝对不可」。
●罗马公民受罗马法律保护,地方官员不能杀害、虐待和毒打罗马
人,因此腓立比市长是犯了罗马法律。当然冒充罗马公民的处罚
也是死刑。
2.市长们害怕他们罗马人的身分,就亲自来领他们出监。保罗一行
劝慰了弟兄,就離開腓立比了。#16:38-40|
●「劝」他们:「请求」、「平息」或「抚慰」。
●「请他们離開那城」:应該是怕惹出更多事情。
◎不過路加似乎留在腓立比#徒 20:5-6|,提摩太也没跟著保罗去
帖撒罗尼迦。
◎保罗最后坚持他的罗马公民身分必须被尊重的原因,可能是希望
腓立比城的基督徒不要被受到不公平的对待,也不希望被留下不
良纪录影响宣教工作。让罗马官员知道自己理亏,也会让他们不
敢随意恶待新生的腓立比基督教会。与拥有管理权的政府打交道
,似乎也需要一点智慧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