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1章16节 到 1章1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|
三、主题宣告(#1:16-17|) (一)保罗不以福音为耻的原因: 1.这福音是从上帝来的能力,要救一切相信的―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 腊人。 2.因为从神来的义在福音上显明出来,这义是本於信以致於信(from faith to faith)―证据是:旧约#哈 2:4|「义人必因信 得生」。 ●「不以」福音为耻:强调语气,表示自己绝不以福音为耻。 ●「神的义」:指一种属神的公义、从神来的义(from God)。 ●「义」:与神有正确的关系 ●「义」:此字是法庭用词,得「义」的途径有两种: 一种是我主动的行义或避免犯罪,一种是我被「宣判为义」 ,分别有两個不同的「义」字,保罗通常是用后者。 ●「本於信以致於信」:来自哈巴谷书,一种修辞学上用法,强调 『本於信』(基於信心)。 ◎这福音表面上是软弱愚昧的,事实上却是神的大能。 唯一的方法「信」,才能使我们可以与神的关系和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