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书 17章1节 到 17章4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四)罪和它所带来的悲惨下场 #17:1-18|
          1.犹大的罪恶将导致他们被掳離開应许之地。#17:1-4|
            ●「铁笔」:用来在石头雕凿永久性碑文的工具。
            ●「金钢钻」:「钻石尖端」、「打火石尖端」,用来雕刻宝石。
            ●「坛角」:安装在祭坛四角上的突出物。功用除了是作为绑住木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和祭牲之用外,也用来抹祭牲之血来净化祭坛的地方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参考#利 4:7|。从#利 16|所描述赎罪大日的仪式就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楚看出这样做是要确保坛本身洁净,不致被从百姓而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任何不洁所污染。
            ●「罪铭刻在坛角」:表示犹大的罪会永遠被纪录在祭坛角,不能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献祭或祭牲之血将之抹灭。
            ◎「铭刻在他们的心版上」就像是#结 11:19;结 36:26;伯 19:24|「
              石心」之喻来形容犹大人罪恶之深以及心有多硬到必须用极硬的书
              写材料来铭刻於其上。
            ◎#17:1|相关的经文: 
              律法是神的指头刻在石版上(#出 31:18; 32:16|);
              日后的新约会写在心版上(#耶 31:33|)。
              献赎罪祭之時,要将血抹在坛角上(#利4:7, 18, 20, 25|);
              赎罪日(#利 16:18|)弹血在青铜坛上去罪。
            ●青翠树旁的「坛」:「祭坛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木偶」: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坛旁,象徵巴力神之妻「亚舍拉」。
            ●#17:2|原文为「他们的儿子们记念他们在青翠树旁、在高冈上的坛
              和亚舍拉木偶。」
            ◎#17:2|可能也隐含讽刺。以色列人本当记念神和他的作为,守节思
              想(如逾越节及安息日记念救赎)。他们却筑祭偶像之坛而「记念
              」之。(同一個字SNH02142)
            ●「我田野的山」:现代中文译本、吕振中译本等把「我田野的山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续到#17:2|,变成坛和木偶遍布在「高冈上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青翠树旁与我田野的山」。另有一种讲法是把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田野的山」解释成「田野的废墟(废丘)」。
            ●#17:3|原文翻译可能是「因你在全境内邱坛所犯的罪,我必使你的
              财富成为田野的废墟,使你的财宝成为掠物」。
              另一种翻译就是「我田野的山哪,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内所犯的罪,
              把你的财富,和一切的财宝,并你的邱坛,当掠物交给仇敌」。
              照说邱坛本身并没有太高的价值,应該不至於成为掳掠的对象。有
              可能这是耶利米讽刺的笔法。
            ●「產业」:「财產」、「基业」、「地业」,且原文是单数型态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指的就是迦南地。
            ●「怒中」:「鼻孔」,参#10:24|。
            ●#17:3-4|与#15:13-14|类似,但有一句补充的语句,强调即将来临
              之放逐的悲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