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书 6章1节 到 6章2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四、保罗陈明奴隶信徒的責任:对非信徒的主人要有好见证,对信主的主人更应
      殷勤服侍。 #6:1-2|
      ○#林前 7:20-24;门 1:16;西 3:22;弗 6:5;多 2:9|
      ●「主人」:「主宰」,通常用来指「神祈」等具有绝对权威的「主人」,
      	          一般只用在比较霸道的主人身上。保罗用这個字应該是要强调
                  即使是遇到霸道的主人,仍要对他恭敬。
      ●「轭下」:「受辖制」、「无自由」。
      ◎社会上总有些被压迫的族群,当然,依据哥林多前书的意见,能够推动社
        会改革,除去这些不合理的现象,当然是最好。但是在不合理的制度没有
        改变之前,信徒是否能够温柔顺服,用新生命的角度来面对现况。即使既
        得利益者是基督徒,我们也当以「弟兄能够得利」的祝福角度来看。毕竟
        ,福音先改变的不是社会制度,而是「人心」,当众多人心被扭转了,社
        会制度就会改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