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书 32章26节 到 32章35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      3.上帝回答耶利米:上帝要透過巴比伦的占领来惩罚犯罪的百姓
            。#32:26-35|
            ●「凡有血气者」:「全部血肉之体的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浇奠」:「浇灌奠酒」。
            ●「自从幼年」:将国家人性化,指他们从離開埃及的開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比较#3:24-25|和 #11:21|。
            ●「专行」:原文是「做」的分词型态,表示「不断地做」。
            ◎#32:33|在耶利米书多次使用:#7:13,25|; #11:7|; #25:3,4|;
              #26:5,19|。指神藉他所差派的先知教导告知他们。
            ●「可憎之物」:指的应該是「偶像」。
            ●#32:34-35|重复#7:30-31|对犹大人的控诉。
              #王下 21:4-5;23:4|记载了相关事迹。
            ●「摩洛」:字义是「神」,迦南地的太阳神,敬拜時献小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祭。
            ◎这一段说明了上帝对犹大人犯罪的气愤,他已经尽力挽回犹
              大,但犹大仍然悖逆直到灭亡,甚至做了可怕的罪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