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徒行传 25章6节 到 25章1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|
(二)非斯都在該撒利亚审問保罗,但犹太人的控告都无法证实。保罗坚持不去 耶路撒冷受审,而要去該撒面前受审。#25:6-12| ●「分诉」:「抗辩」、「辩护」。 ●「該撒」:「凯撒」,此字本来是一個姓氏,后来被用来专指罗马皇帝 。 ●「上告於該撒」:这是每個罗马公民都有的权利,不過必须负担相关的 费用,因此一般都是严重的诉讼才会行使这样的上诉 权。 ●「议会」:指非斯都的顾問团。 ◎非斯都在耶路撒冷听犹太人告保罗,可能以为这是一個大案子,审問起 来旷日费時,因此不願意留在耶路撒冷审問。此時他大概以为这個案子 蛮好处理的(反正犹太人也提不出什么实据),或者发现得到犹太公会的 合作是很重要的,所以提议要去耶路撒冷审問。不過他还是相当小心, 一面说明是由他主审,而非由公会主审,一面也询問保罗的意见。不過 保罗可不想冒险跑去耶路撒冷,就算无罪释放搞不好也走不出耶路撒冷 。 ◎保罗行使上诉权,让他自己脱離犹太人的威胁,也让非斯都解决一個窘 境,免得未来还要应付犹太人的烦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