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三)基甸不願意作以色列王,但要求取得战利品耳环。基甸以耳环的金
子制造了以弗得,成为以色列人未来堕落的根源。但以色列人制服
米甸人,太平四十年。#8:22-31|
●「以色列人」:应該不是指所有的以色列人,而是参战的幾個支
派。
◎#8:23|基甸的回答是不自私的标准答案,他知道一件很重要的事:
以色列其实早已经有了一位王,只是他们不肯承认而已。耶和华就
是他们的王,能供应他们所需的一切,比其他国家的王能为其百姓
所做的更多#撒上 10:19|。
●「耳环」:可能是「耳环」或「鼻环」。
●「以实玛利人」:以实玛利人的始祖是夏甲,米甸人的始祖是基
土拉。可能当時用「以实玛利人」来泛指游牧
经商的团体。
●「一千七百舍客勒」:重 18 至 34 公斤左右(一公斤黄金大约
60万台币),这显示了以色列人所夺得的
战利品之丰富与基甸受尊崇的程度。
●「以弗得」:在基甸的情况可能是指:1.按照大祭司穿著的短外衣
的样式所做的衣服;2.纯金制成的大祭司礼服;依据
#出 28:6-30|的记载,应該不需要二十公斤的金子去
制造。3.一個站立的像(大部分学者认为是这個解释
)。其珍贵使它成为一项网罗,因为它成为那些本来
快脱離多神崇拜的民众的敬拜对象 (参#书 24:15|)
,破坏了以色列的一神信仰。
●「邪淫」:直译作「行淫、成为娼妓」。常指身体上的行淫
(#创 38:24|),也可以视为属灵上的行淫(解释为与
偶像行淫)。
●「妾....儿子」:一般这种情况下所生的儿子,属於妾原属的家庭
而非属於基甸#9:2|。「妻」跟「妾」(情妇)
原文不同。
●「示劍」:玛拿西的一個城市,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之间的山
谷中,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 公里,撒玛利亚东南10.5
公里。
●「亚比米勒」:字义是「我父亲是王」。显示基甸对他所拒绝的王
位可能依旧念念不忘(不過名字中有「王」字在以
色列乃常见之事)。
◎基甸表面上虽然拒绝「作王」的邀请,但是他恐怕还是想要当王,
所以他的儿子名字叫「我父亲是王」。他也制作以弗得想要获得神
谕,他的儿子更是实际上争夺著王位#9:4-6|。事实上,有多少人
能够抗拒权利的誘惑呢?
◎基甸的罪分成两個层面:1.他不是利未人却夺取祭司的职分
2.选择不恰当的地方(俄弗拉)作为敬拜中心,舍弃示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