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翰福音 5章10节 到 5章18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      2.「安息」的副作用(#5:10-18|)
            (1)犹太人責备病人触犯律法,病人推卸責任给耶稣。#5:10-13|
               ●「今天是安息日」:原文是「那天有安息」(指节期的安息,非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周的安息)。
               ●按犹太拉比对第四诫的解释,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包括移动家具及
                 搬负重担。按犹太人的看法,除非病人性命堪虞(可以治疗到半
                 死不活),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违法的。
            (2)耶稣告诉病人不要再犯罪,病人出卖耶稣,结果犹太人逼迫耶稣。
               #5:14-16|
               ●「做了这事」:原文的动词時态有继续进行动作的含意,意味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只一次事件。
               ◎显然其病与罪有间接关系。
            (3)耶稣陈明安息日的真义,不是啥事也不做。因神(其父)做事,故
               耶稣亦做事。 #5:17-18|
               ●「父」:此字有「同质」,「所从出」的意义。因此犹太人由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字察觉到耶稣有把自己当成神的意味。(可参考18节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犹太人的反应)而一般犹太人并不称上帝为「我父」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而只称「我们的父」,因此这种宣告是表达耶稣与上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极亲密的关系,并将自己与上帝当成同等。
               ◎上帝造物后,在安息日还是做工,保守选民。而以色列人安息日
                 的平安端赖上帝不间断的保护,因此上帝在安息日也不断的作「
                 摄理」的工作。
            (4)犹太人想杀耶稣,因其犯安息日且自以为与上帝平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