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摩司书 4章4节 到 4章5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|
(二)虚有其表的宗教 #4:4-5| 1.先知讽刺以色列人的敬拜活动有如「犯罪」。#4:4| ●伯特利和吉甲很早就是迦南人的敬拜中心,而此時是以色列人的敬 拜中心。 2.先知指出献祭等宗教仪式都只是自己所喜欢的(与敬拜上帝无关)。#4:5| ●献上「有酵的感谢祭」并没有错(参考#利 2:11;7:11,13;23:17|)。 ●摩西律法规定百姓每年三次朝见神(#申 16:16|),每三年 把土產十分之一留给穷人(#申 14:28|)。这里记载的却是每天朝 见神,三天献上一次十分之一。 ◎以色列人的敬拜盛大壮麗,又超越律法的要求甚多,似乎十分敬虔 ,但生活上没有公义圣洁的表现,这样的崇拜仪式只是形式的,人 喜爱的,得罪神的,加增罪過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