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「安息」的副作用(#5:10-18|)
(1)犹太人責备病人触犯律法,病人推卸責任给耶稣。#5:10-13|
●「今天是安息日」:原文是「那天有安息」(指节期的安息,非
每周的安息)。
●按犹太拉比对第四诫的解释,安息日不可做的工包括移动家具及
搬负重担。按犹太人的看法,除非病人性命堪虞(可以治疗到半
死不活),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违法的。
(2)耶稣告诉病人不要再犯罪,病人出卖耶稣,结果犹太人逼迫耶稣。
#5:14-16|
●「做了这事」:原文的动词時态有继续进行动作的含意,意味不
只一次事件。
◎显然其病与罪有间接关系。
(3)耶稣陈明安息日的真义,不是啥事也不做。因神(其父)做事,故
耶稣亦做事。 #5:17-18|
●「父」:此字有「同质」,「所从出」的意义。因此犹太人由此
字察觉到耶稣有把自己当成神的意味。(可参考18节中
犹太人的反应)而一般犹太人并不称上帝为「我父」,
而只称「我们的父」,因此这种宣告是表达耶稣与上帝
有极亲密的关系,并将自己与上帝当成同等。
◎上帝造物后,在安息日还是做工,保守选民。而以色列人安息日
的平安端赖上帝不间断的保护,因此上帝在安息日也不断的作「
摄理」的工作。
(4)犹太人想杀耶稣,因其犯安息日且自以为与上帝平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