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保罗陈述自己是凭著神的指派,承担新约职事 #3:4-6|
◎保罗在此回答了#2:16|的問题(这事谁能担当的起呢?),他表示之所以能
承担,是因保罗的「新约职事」是神所指派,所以他这样的事奉非常有把
握。
●「因」基督:也可以翻译成「透過」。
●「承担」:「被认为是合適的」、「配得」、「合资格」。
●「新约」:这里指的应該是#耶 31:1-35|的新约。
●「新约的执事」:「为新约效劳的人」、「新约的仆役」。
●「字句」:不是指「用词」或「字面的意思」。#3:7|说明「字句」是指摩
西律法的十诫。因此「字句」可以解释成「律法的话」。
●「字句是叫人死」:这里不是指读圣经的方法,而是「律法是叫人死」的
意思,如#罗 7:7-9;加 3:10-11|所表达的意义,律法公
布神的标准,但是人的罪性让他没办法达成上帝的标
准,甚至更加倍離開上帝的标准,因此看起来就像律
法让人死亡。
●「精意」:原文作「灵」,也就是「圣灵」的意思。
●#3:6|是「新约靠恩典与圣灵得救」与「旧约靠律法得救」的对比。
◎如果来扰亂哥林多教会的人是由耶路撒冷来的,大概会持犹太主义,把基
督信仰与犹太教混合在一起,以旧约的律法为信仰的依归。因此保罗在此
花篇幅来描写新旧约的仆役,应該也有反击犹太主义的意思在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