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记 4章1节 到 4章2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陆、波阿斯进行娶赎路得的法律程序 #4:1-12|
  一、波阿斯准备好相关的证人,又找到至近的亲属,准备进行相关法律程序。
      #4:1-2|
      ●「城门」:是当時「公众聚会的场所」,也是「买卖交易和审判案件的
                  地方」。
      ◎「坐在那里」:波阿斯用的是「守株待兔」的方法来找那個「至近的亲
                      属」,还真的是被他等到了。
      ●「某人」:指一個「不甚明确的人」,这可能是作者故意隐藏其姓名,
                  因为他所做的并不是很光彩的事。
      ●「长老」:可能是城内的「权威人士」或者是「有特定官职的人」。
      ●「拣选了」:原文是「取」、「拿」、「带来」的意思,波阿斯大概不
                    是拣选,而是去「找了」十個(大概是法定人数)长老来。
      ◎波阿斯尽力让整個交涉合法,有足够的见证人,不惜浪费時间精力,并
        且冒险。我们在进行重大的抉择時,是否会贪便宜而不願意「尽诸般的
        义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