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贰、保罗在罗马官员面前的见证 #24:1-26:32|
一、保罗在腓力斯面前的自我辩解 #24:1-27|
(一)大祭司亚拿尼亚率同幾個长老与一個辩士帖士罗来向巡抚控告保罗,说
保罗鼓动叛亂、污秽圣殿。#24:1-9|
●「過了五天」:显示出犹太公会急於解决对保罗的控诉。
●「帖土罗」:字义是「三倍坚强」的意思,是一個很普通的拉丁文名
字。不過这人也有可能是犹太人,只是取了拉丁名字。
因为#24:3|他用「我们」来描述他和犹太人之间的关系
。
●「辩士」:「发言人」、「演说家」或「律师」的意思。犹太人不熟
悉罗马法律,而且依照当時的习惯,请罗马律师来协助控
诉是很正常的举动。
●「先见」:「细心计画」、「深谋遠虑」。
●「这一国的弊病....更正了」:「改革来到本国」。
●「惟恐多说,你嫌烦絮」:当時的审讯過程中,有人会控制時间。
●「宽容」:「雅量」、「仁慈」。
●「拿撒勒教党」:就是指「基督教」。
●「头目」:「首领」。
●#24:6-7|中千夫长抢夺袒护保罗的记载,是西方抄本加插的,原文应該
没有这些记载。
●「究問他」:应該是究問保罗,而非究問千夫长。
◎犹太人控告保罗煽动暴亂与污秽圣殿。前者将会使保罗被处以死刑,后
者则可将保罗的管辖权交还给公会(结果也会是死刑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