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门徒的赏赐与天国的恩典(#19:27-20:16|)
(一)门徒的赏赐(#19:27-30|)
○#可 10:28-31;路 18:28-30|
1.彼得询問耶稣:门徒已经撇下所有跟随耶稣,将会得什么赏赐?#19:27|
●原文句型强调「我们」,亦即彼得向耶稣表示他们做到了财主所不
能做的,是不是应該有特殊的赏赐?
2.耶稣答以:使徒要坐在十二個宝座上,跟耶稣一同审判以色列十二支
派。#19:28|
●「复兴」:本来的意义是「再生」、「重生」,在此是指弥赛亚引进
新天新地的時候。新约圣经中仅於此处与提多书三章5节
中使用到。
●「审判」:可能指「统治」或「审判」。
●「以色列十二支派」:指的可能是种族上的以色列或属灵的以色列(
得救的人)。
3.又说凡为耶稣撇下财產与亲情的,要得到百倍,而且要承受永生。#19:29|
●「百倍」:最好的古抄本作「百倍」,有一些则作「多倍」。
◎前文中少年官无法放弃财富获得永生,而耶稣在此承诺能够为耶稣
放弃财富与亲情的,将有永生。
4.但耶稣警告门徒:有些在前将要在后,在后的将要在前。#19:30|
◎这里「百倍」应該是指「关系」上的「许多倍」。而非指实质上的获
得更多的财富与亲情。基督徒虽然可能为信仰牺牲亲情,却获得更多
弟兄姊妹之情。失去土地或房屋,但却如同拥有更多的房屋和土地(
因为许多人願意分享他们的财富)。
◎「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....」也许解释成「神的国里,人的地位和名
次往往出人意料」比较合宜。这句话在这里应該是一個警告,警告那
些願意牺牲物质,但却以此为骄傲的人得要小心,免得因为自满而反
而停滞而居后了。
◎下一段葡萄园的比喻把这里的「在前在后」的意义阐述的更明白,耶
稣直指彼得等人对其他人得恩惠看不過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