玛拉基书 2章4节 到 2章7节   背景资料  上一笔  下一笔
    (二)祭司被刑罚,是为了坚固神与利未立的约。神把律法托付给祭司们,
          并要他们与神同行,就可以使人離開罪孽、学会律法。#2:4-7|
          ●这一段是旧约中说明设立祭司制度之目的与祭司职分,最清晰与崇
            高的地方。祭司应該「说话、行为合宜」#2:6|。
          ●「利未」:指整個献祭制度与祭司体系,而非特指雅各的儿子利未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祭司都是利未支派的人。     
          ●在旧约里除了民数记(参考 #民 25:12-13|)外,再也没有其他地方
	    形容利未祭司的设立是一個约。而且民数记那一段的记载,也只是和
	    亚伦的子孫非尼哈所立,不确定是否有指整個利未支派。但是圣经在
	    耶利米(#耶 33:20-21|)与尼希米记(#尼 13:29|)有提到这個约,
	    可见那里假定这個约较早就存在。而且在申命记(参考 #申 33:8-11|)
	    摩西的最后祝福中也将教导(藉著乌陵和土明提供引导)的責任交给
	    利未支派,虽然并没有称之为一個约。
          ●第四节#2:4|在大部分的直译中表达出神警告有积极的目标(希望命令
	    是带来悔改,以致於利未之约可以延续下去)而非消极,主要是希望
	    挽回以色列人和他的关系。
	  ●第四节#2:4|会被提問的是:玛垃基是否暗示神有可能会背弃他的约?
	    先知书常提到约被破坏,但是每一次都是人先没有守约。本章中第八
	    节#2:8|就提到是祭司先背弃利未之约,而不是神先背弃。可见神不会
            背约,因此所有的犯罪的祭司都当悔改,不然就会从圣殿中被清除,
	    以便利未之约能够立稳。
          ●「生命和平安的约」:指神与亚伦之孫非尼哈所立之约。非尼哈为
			       捍卫神的尊荣,杀死一对正在冒犯神的男女。
			       (参考#民 25:12-13|)
	  ●生命和平安的约倒底是两样还是一样,待确认!
          ●「真实的」律法:「稳定的」、「确实的」、「可靠的」。
	  ●「与我同行」:这個片语在旧约圣经中只用在两個人身上:以诺
			 (参考 #创 5:22-24|)和挪亚(参考 #创 6:9|)。
	  ● 本段表达若祭司处在各方面健全的状态(平安)下,存正直的心态
	     跟上帝同行,这样生活形态,将使许多人回头離開罪孽。
          ●「律法」:直译为「训诲」。这里提出祭司有教导的职分。
          ●第七节#2:7|中提到祭司为「耶和华的使者」,旧约仅有此处用耶
	   和华的使者称呼祭司,「耶和华的使者」这個词常常是指「天使」。